8月财政部27则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哪些问题应注意?
2022年8月,财政部共发布了27则信息公告(第一千六百五十五号至第一千六百八十一号),其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2则、行政处罚结果公告5则,那么,在这27则信息公告中,哪些问题比较突出呢?
财政部

8月财政部27则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哪些问题应注意?

2022年8月,财政部共发布了27则信息公告(第一千六百五十五号至第一千六百八十一号),其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2则、行政处罚结果公告5则,那么,在这27则信息公告中,哪些问题比较突出呢?

问题一:采购文件编制存在问题

采购文件范本

​2022年8月,财政部发布的27则政府采购信息公告中,“采购文件编制存在问题”的现象共出现六次。

第一千六百五十九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指出,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财政部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2、3、5为:招标文件评审因素涉嫌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投诉事项4为:本项目价格分值占总分值比重过低。财政部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成立,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3、4、5缺乏事实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问题限期改正。

第一千六百六十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指出,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财政部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5为:招标文件评审因素涉嫌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财政部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4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5为无效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投诉事项2、3成立,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问题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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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二:供应商提供(或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虚假材料

​2022年8月,财政部发布的27则政府采购信息公告中,“供应商提供(或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现象共出现四次。

第一千六百五十五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指出,财政部在依法对“公安部十二局JD系统三期通用硬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C-HGX211340)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北京辰极智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财政部决定对北京辰极智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7400元的行政处罚。

第一千六百五十八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指出,投诉人因对国采中心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财政部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2、3为:易道公司所投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投诉事项4为:易道公司未获得所有硬件、软件设备制造商的售后服务承诺。财政部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4成立,投诉事项2部分成立,投诉事项3缺乏事实依据,易道公司中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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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三:采购人、代理机构未依法发布中标公告

中标公告

​2022年8月,财政部发布的27则政府采购信息公告中,“采购人、代理机构未依法发布中标公告”的现象共出现三次。

第一千六百六十三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查看详细)指出,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财政部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文冬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基本资格要求。2.招标文件和中标公告不一致。3.本项目为联合体投标,但中标公告没有公布所有成员信息。财政部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和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投诉事项1不成立,投诉事项2为无效投诉事项,投诉事项3成立。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未依法发布中标公告的问题限期整改。

第一千六百八十号查看详细、第一千六百八十一号查看详细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则显示,财政部在依法对“南京理工大学教学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升级项目”(项目编号:ZZ0205-X21HZ0039)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存在“未依法发出中标通知书、公告中标结果”的情形,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财政部决定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问题四:中标供应商投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审有误

评审专家

第一千六百七十二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查看详细)指出,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财政部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4为:天津物联公司投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代理机构未依法答复质疑。投诉事项5为:积分科技公司应作无效投标处理。财政部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4、5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2、3部分成立,中标结果无效。

第一千六百七十三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查看详细)指出,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财政部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3为:天津物联公司投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诉事项4为:评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公正客观评分,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无事实和法律依据。财政部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3成立,投诉事项4部分成立,中标结果无效。

第一千六百七十四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查看详细指出,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财政部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3、5-8为:天津物联公司不满足招标文件多项技术要求,评审存在错误等。投诉事项4为:代理机构未依法答复质疑。财政部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4为无效投诉事项,投诉事项1、5、6、7、8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2部分成立,投诉事项3成立。鉴于本项目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采购人废标。

问题五:采购人多次违法废标

废标

2022年8月,财政部发布的27则政府采购信息公告中,“采购人多次违法废标”的现象共出现一次。

第一千六百七十八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查看详细)指出,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东北区域气象中心物业服务项目(第01包)”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财政部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2为:其不认可本项目废标结果。财政部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有意思的是,在去年财政部发布的第一千四百零六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中,该投诉人就因对代理机构就“东北区域气象中心物业服务项目(第01包)”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不认可某投标供应商出具的弃标声明,认为项目不应该废标,向财政部提起过投诉。最终财政部认定投诉成立,项目不应废标。而本次第一千六百七十八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同样的投诉人作出了投诉,最终,财政部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认定投诉事项1、2成立,本项目废标无效。同时,责令采购人就多次违法废标问题限期改正。

问题六:代理机构未依法组织开标

开标现场

​2022年8月,财政部发布的27则政府采购信息公告中,​“代理机构未依法组织开标”的现象共出现一次。

第一千六百六十七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查看详细​)指出,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财政部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为: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严,存在失职行为。投诉事项2为:代理机构招标过程不规范。投诉事项3为:代理机构立场偏颇,专业度不够。财政部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和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3属于无效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2部分成立。鉴于本项目存在代理机构未依法组织开标,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采购人废标。责令代理机构就未依法组织开标的问题限期改正。

问题七:供应商未通过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

监督管理

​2022年8月,财政部发布的27则政府采购信息公告中,“供应商未通过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现象共出现一次。

第一千六百五十七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查看详细​)指出,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财政部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财政部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成立,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废标,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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